| 根据太原高新区产业发展规划和园区布局,经太原高新区管委会同意报太原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委托太原高新区土地事务中心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的相关情况
二、挂牌地块出让起挂价、增价幅度和竞买保证金
1、2012-3宗地:起挂价为人民币壹仟零叁拾万元(¥1030万元),每次增价幅度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或其整数倍,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仟零叁拾万元(¥1030万元)。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行规定外),并取得《太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入区企业证书》、项目建议书等,均可报价参与竞买。
四、申请人获取资料、报名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10月10日至2012年11月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挂牌出让公告期间,到太原高新区土地综合业务服务大厅领取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12年10月10日至2012年11月1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有效证件到太原高新区土地综合业务服务大厅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1月17日17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确认其竞买资格,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和报价单。
五、挂牌的时间和地点
以上1宗地采取挂牌出让方式,挂牌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自2012年11月8日至2012年11月2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太原高新区土地综合业务服务大厅电子显示屏幕进行挂牌,并接受报价。
在挂牌期限截止时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买人要求报价的,转入现场竞价。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挂牌成交价不包含契税、手续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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